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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应急管理局持续深化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

http://sxsz.wenming.cn 发表时间:2024-04-18 来源:“学习强国”朔州学习平台 [关闭]

针对朔州市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中普遍存在的重视程度不够、普查手段单一、普查内容不全、治理措施针对性不强、报告审核把关不严等诸多问题,今年以来,朔州市应急管理局持续推进和深化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煤矿因隐蔽致灾因素不清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

突出重点。朔州市应急管理局重点普查3至5年采掘范围内隐蔽致灾因素的分布情况。在防治水方面,采用调查、访问、物探、化探和钻探等方法,查清矿井上覆采空区和陷落柱、导水裂隙带、地下含水体、河床冲刷带、天窗、地表水体积水分布、形成时间、范围、积水状况、水量等情况。特别是对采掘范围内老空区、采空区、废弃巷道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对煤层之间是否存在有效防隔水煤柱、矿井之间是否通过采空区相互沟通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将相关信息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建立煤矿和周边采空区相关资料台帐;在火灾普查方面,重点查清井下所有揭露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火区范围、气体成分等情况,并提出对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防灭火措施建议;在瓦斯防治方面,重点查清本矿和周边采空区、老巷、主要构造区域瓦斯情况,包括瓦斯浓度及变化规律。系统收集所有瓦斯资料和地质资料,并编制瓦斯地质图;在顶板管理和冲击地压方面,重点查清应力集中区域的结构突变、地质构造、开采扰动和情况不明煤柱等可能影响地压发生的隐蔽致灾因素。开采具有冲击倾向性的煤层,必须进行采区、采掘工作面冲击危险性评价,划分出冲击地压危险区域。

运用成果。朔州市应急管理局采取“全、深、真、准”的措施,抓好致灾因素和重大灾害治理。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对各种灾害进行源头治理、超前治理、精准治理。紧密结合采掘接续规划,制定重大灾害治理计划,编制专门的治理方案、落实人员和治理资金,努力实现由被动防范向主动治理转变、由单一治理向综合治理转变、由井下局部治理向地面区域治理转变,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根据普查结果实行水害、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分区管理,合理确定矿区范围内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及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对普查发现的断层、裂隙、陷落柱等地质构造,超前采取预注浆等治理措施,及时消除对采掘作业的影响。对现有手段无法治理的地质构造或不良地质体,要合理留设隔离煤(岩)柱并经上级公司批准。无上级公司的应当聘请专家论证。水害防治要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受老空水威胁矿井严格按照“三专两探一撤”和查全、探清、放净、验准的“四步工作法”要求,切实查明矿井及周边老空积水、采掘工作面及周边积水等情况,准确标定矿井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准确划定水患区域积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停采线。强化钻探这个治本之策,按照探放水设计和作业规程进行钻探,利用钻探对物探成果进行验证评价。根据实际涌水情况,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疏放水,以减少或清除老空水的影响。利用钻探、物探方法及时对探放水效果进行验证,通过检验和核实来判断处理措施的效果是否达到预期标准。受底板承压水威胁的矿井要进行带压开采论证和安全评价,存在突水威胁的要采用地面区域治理、注浆加固底板或改造含水层等方法消除突水威胁。受地表水、顶板水、离层水威胁的矿井采用地面充填、留设隔离煤(岩)柱、超前疏放、注浆改造含水层、帷幕注浆等方法消除突水威胁。露天矿对受影响的含水层或水体,超前采取疏干、注浆截流等措施,严格控制水体进入采场。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先行安设水害预警系统,实现水害防治感知数据联网和水害风险在线监测,对矿井涌水量、钻孔水位、矿区降雨量等异常情况进行实时预警。完善排水系统,确保各级排水系统满足排水需要;开采容易自燃煤层及自燃煤层煤矿,先要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并采取注浆、注惰性气体、喷洒阻化剂等两种及以上防灭火手段,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封闭。加强火区、采空区监测,发现一氧化碳、温度等异常时要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采用放顶煤开采厚煤层或特厚煤层的煤矿,采取提高放顶煤回收率、增加漏风通道风阻、调节风压、加强采空区顶板垮落管理、注水、注浆、注氮、上下隅角封堵等有效措施,防止采空区遗煤自然发火;高瓦斯矿井结合本矿实际和采掘接续计划,合理布置抽采巷道,有效降低煤层瓦斯含量,确保瓦斯抽采达标。煤巷、半煤岩巷采用锚网索、锚网喷支护时,必须进行顶板离层、来压和巷道变形监测,遇顶板破碎、过断层、老空区、高应力区、淋水以及巷道维修等情况时,采取注浆加固、补强支护等措施。

建档立案。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对煤矿采空区、废弃老窑、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裂隙、陷落柱、地下含水体等不良地质体、冲击危险性等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编制普查报告,聘请专家进行会审,出具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确保普查结果可靠,治理措施有效。对于已编制完成的普查报告,要对存在普查内容缺项的或隐蔽致灾因素发生变化的,重新编制或修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重新组织审定。建立健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信息档案,形成“一矿一档”,落实各项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措施。

形成常态。朔州市应急管理局构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掌握煤矿灾害情况,根据区域灾害的特点,设定强化灾害治理的硬指标。组织开展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建立数据库,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查找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重大灾害治理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根源性问题。强化对煤矿企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协调组织普查治理服务,确保普查治理工作顺利实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到位。

加大力度。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把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情况列入日常执法检查主要内容,对煤矿企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验证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有关内容的真实性、针对性、有效性。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八个一律”,即对没有综合采取物探、化探、钻探等多种方式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编造数据,灾害治理不到位的,特别是花钱买报告的,一律推倒重来;对普查的方法、手段和结果存在重大疑义的,一律重新组织听取汇报;对没有开展区域性普查治理和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重新组织开展;对普查存在问题、屡教不改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的矿井,一律划为C类矿井停产整顿;对停产停建煤矿未完成普查治理工作前,一律不准复工复产;发现故意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一律按规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对煤矿因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造假、内容不齐全、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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