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朔州文明网 > 文明监督 > 正文

朔州市教育局严查教师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http://sxsz.wenming.cn 发表时间:2024-01-23 来源:朔州新闻网 [关闭]

为了贯彻落实《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1月17日,市教育局印发通知,严禁教师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任何个人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或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均属违法行为。自即日起,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一经查实,将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从严从重处罚。 

一是严禁关于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二是严禁教师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假期提升班”或以“作业辅导”“生活托管”“阅读写作”“冬令营”“拓展研学”等名义进行学科类培训。 

三是一经发现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版权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朔州文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朔州文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朔州文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朔州文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朔州文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朔州文明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