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朔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近日,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办理涉及妇女儿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护,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突出单位等多项荣誉。
依法打击,严惩侵害妇女儿童犯罪。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多年来坚持对侵害妇女儿童犯罪“零容忍”,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犯罪。近两年共办理侵害妇女儿童犯罪案件32件38人,对犯罪嫌疑人全部批捕、全部起诉,向法院提出从严处罚量刑建议,全部被采纳。
用心呵护,真情救助妇女儿童被害人。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推行“一站式”办案机制,适时对妇女儿童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提供法律援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儿童被害人积极进行司法救助,近两年对22名被害妇女儿童给予了25万元的司法救助。
普法弘法,营造法护妇女儿童浓厚氛围。朔城区人民检察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基地教育和专场讲座相结合的形式,近两年开展法治宣讲2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2万余册;举办“未爱护童,助力乡村振兴”系列活动,将法治关爱融入朔城区乡村振兴发展大局;与学校沟通配合,开展法治副校长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进校园活动,同时制作、拍摄法治宣传片《萌恸》《新生》,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演绎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取得良好普法效果。
凝聚合力,构建妇女儿童保护社会化体系。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家庭教育指导基地和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联合教育、团委、少工委、民政、司法、公安、社工等,形成社会救助关护体系和社会监督帮教体系;与妇联签署《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对无人宾馆、小饭桌存在的管理漏洞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珍惜荣誉、不断进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方位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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