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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一案件入选全省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http://sxsz.wenming.cn 发表时间:2023-03-22 来源:“学习强国”朔州学习平台 [关闭]

3月7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新闻发布会,发布了13个全省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杨某等5人与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

据了解,朔州市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舞蹈、钢琴等校外艺术培训的民营企业。杨某等5人在该教育公司从事教学工作,工资按课时计算。2021年5月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老师工资发放出现困难。杨某等5人多次要求该教育公司及其负责人郝某、肖某支付工资。2021年12月10日,杨某等5人与郝某、肖某达成协议,郝某、肖某承诺于2022年1月1日前发放所欠工资,但一直未予履行。

2022年2月8日,杨某等5人向朔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经初步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予以受理。

朔城区人民检察院经调查核实,杨某等5人自2018年12月开始在该教育公司从事教学工作,工资按课时计算,公司经会计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老师发放工资。因疫情防控及落实“双减”政策的要求,该教育公司自2021年5月开始,工资不能正常发放,7月停止发放工资,涉及欠薪的老师17名,共计230517元工资。该院经审查认为,2018年12月,申请人杨某等5人与某教育公司建立合同关系,从事教学工作,自2021年5月份开始,该公司未按照聘用时的承诺及时支付工资,杨某等5人多次要求该公司及负责人郝某、肖某支付工资,均遭拒绝,后双方经协调虽达成协议,但该公司及负责人仍未予履行。

依法如期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某教育公司及其负责人郝某、肖某拒不支付老师工资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严重损害了杨某等5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依法向朔城区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2022年3月7日,朔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庭审结束后,承办检察官再次前往欠薪单位,经过法律宣讲和释法说理,某教育公司负责人认识到了拖欠老师工资行为的严重性,表示会尽快筹措资金,以最快速度发放工资,并表示会深刻吸取本次欠薪事件的教训,大力整改公司事务,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避免再次出现类似事件。3月9日,该教育公司向全部17名老师发放欠薪230517元。杨某等5人在收到工资后,向朔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该院裁定准许撤诉。杨某等5人回到该教育公司继续上班。

朔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杨某等5人反映的欠薪情况为线索,改变过去单一的就案办案模式,探索以单一案件为线索、以类案办理为抓手、推动案结事了人和的能动办案模式。一方面主动为教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引导收集固定证据、整理材料、撰写诉讼文书等,消除教职工的诉权行使障碍;另一方面,积极调查核实,实地走访欠薪单位,查明欠薪单位拖欠教师人数众多、数额较大的情况后紧盯不放,从法理情多方面下功夫、做工作,积极进行法律宣讲,释法说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督促欠薪单位履行支付工资义务,“一揽子”解决所有实际问题,不仅追回了5名申请人的欠薪,还一并解决了全部17名老师的欠薪问题,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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